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0-11-10 点击:886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现予发布施行。2009年6月4日我部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同时废止。
附件:1. 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2. 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1月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