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0-27 点击:1332
有关区县(自治县)应急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强化风险防控,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整理,加强安全防范,促进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全覆盖。其中:
1.重点危化品企业。
生产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含油库、仓储,共计189家(市应急局参与检查10家)。
2.一般危化品企业。
加油站及气体充装企业,共计1738家(市应急局抽查3家)。
3.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共计85家(市应急局抽查6家)。
(三)检查分组及职责。
1.根据重点危化品企业、一般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分类开展检查。其中,重点危化品企业设检查组13个,一般危险品企业设检查组11个,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设检查组5个。
2.检查组组成。检查组由区县应急局危化品安全监管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有关监管执法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专家若干名组成(原则上每组由5名工作人员组成,执法人员2名、专家3名)。组长由各区县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检查组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每组设联络员1名(由市应局指定的专家担任)。联络员协助组长联系专家,作好检查计划安排,负责执法检查情况收集汇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专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熟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深入企业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有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置等能力;
4.具有10年以上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从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注册安全评价师资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5.确因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专家,经报市应急局审核认可的。
二、工作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办发〔2020〕25号)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清单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深入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重点危化品企业。
按照《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逐项检查。结合集中排查整治,开展五类企业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市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一般危化品企业。
一级加油站按照《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试行)》检查。二、三级加油站按照《二、三级加油站安全检查要点检查表》检查。气体充装企业按照《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要点检查表》检查。
(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按照《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一体化》检查。
以上检查标准清单基本涵盖企业安全管理内容,全面对标对表进行核查,确认企业是否按标准认真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此次检查工作在年底岁末重点时段和当前特殊形势下,集中专家力量,深入基层企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排查诊断,彻查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做到全覆盖,力求实效,确保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纪律,规范执法。各区县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确保检查公平、公正、高质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区县应急局进行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交由区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标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自由裁量细则等严格查处,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三)做好总结,加强保障。各检查组要及时掌握情况,收集检查记录、专家信息等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在12月28日前,联络员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应急局。检查期间,各组工作车辆保障、工作经费由区县应急局负责解决。
附件: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区县任务表
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检查表
3. 五类企业检查表及统计表(一)~(六)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主要内容检查表
5.二、三级加油站安全检查要点检查表
6. 气体充装企业安全检查要点检查表 ?
7.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记录表
8.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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