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0〕312号)

来源: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9-14 点击:675

发布单位: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9-1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市监发〔2020〕312号
实施日期: 2020-09-1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各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各学校:

    为全面做好秋季开学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有效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食监经〔2020〕9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秋冬季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秋冬季气温多变,要做好学校和家庭联动,持续加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毒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掌握食品从业人员放假期间个人行程追溯和身体健康状况,对中风险以上地区返岗人员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彻底清洁消毒食堂墙地面、设施设备、操作台、通风设备及所有餐用具;配备防护口罩、洗手液、红外线体温计、清洗消毒保洁设施等防疫物资。每日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建立记录台账;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就餐场所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好入门管理,对所有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师生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告,及时送诊。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指导辖区各类学校校长(园长)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以人员健康、业务培训、环境卫生、索证索票、洗消保洁、食品留样、油烟治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彻底清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特别是蔬菜、调味品、肉制品等大宗食材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必须废弃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三、切实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一要突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各地要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制品、食用油等食品原料和“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店、食品摊贩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检查力度,集中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对学校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完善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立案侦查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构建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讲活动,鼓励引导师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持续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学校“明厨亮灶”设备正常使用并与省市场监管局“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对接,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全省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已经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保持“明厨亮灶”设备正常运行,能够从平台上查询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销货台账、主要食品原料来源、监管和社会评价、信用等级等信息;校长、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要能熟练运用“陇上食安”手机APP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应积极鼓励引导师生、家长使用“陇上食安”手机APP,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五、坚决制止校园餐饮浪费行为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书》内容,学校食堂要积极做推行文明餐桌、拒绝餐饮浪费的表率,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避免原材料浪费;要区分不同学生的需求,提供不同分量的食物,引导师生适量打饭,避免食物浪费。学校食堂要强化自律,落实文明餐桌各项要求,自觉履行“六项承诺”,深入推进“光盘行动”,通过张贴倡导节约海报,播放拒绝食物浪费视频等方式,引导广大师生珍惜粮食,抵制铺张浪费,提倡绿色消费,让“文明餐桌”真正成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将适时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问题久拖不改、隐患长期存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

    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扫描附件二维码,于9月30日前填报《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要求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主要做法言简意赅、突出工作成效,市州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分别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黄剑秋

    联系电话:0931-8533122

    电子邮箱:422518639@qq.com

    附件:《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二维码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公安厅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二维码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