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9号)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9-02 点击:551

发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9-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政办秘〔2020〕79号
实施日期: 2020-09-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芜湖市、安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7日


    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芜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芜湖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复制推广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先进地区成熟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创新,提升对外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对芜湖综试区建设的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芜湖综试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管理创新、风险控制。在复制推广前三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3.因地制宜、优化结构。鼓励大型交易市场、专业市场等传统商贸流通业和制造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数字化转型,培育产业基础,做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立足芜湖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实际需求,鼓励国内电子商务企业、传统企业等重点发展B2B(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扩大出口规模,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发展,实现有进有出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5年的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本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芜湖品牌,优化布局一批服务功能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一批集聚发展、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到2025年末,全市集聚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300家以上,市级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3个以上,年交易额过亿美元龙头企业5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40亿元。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芜湖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务、市场监管、金融、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邮政、快递、物流等部门数据交换,推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完善配套数据服务,汇集通关、税务、结汇等综合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服务。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立足交通、区位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协同推进的思路,分期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近期,按照“一区五园”模式发展,“一区”即以芜湖综试区全域为统领,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五园”分别为:芜湖综合保税区,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发展保税加工、特殊区域出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等相关业务;鸠江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化发展,聚焦重点特色产品,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弋江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依托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多点发力,完善产业链服务,服务传统企业线上转型,培育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镜湖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依托“互联网+”优势,重点培育互联网企业转型跨境电子商务业态,促进国内电子商务拓展跨境业务,集聚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业务培训、产品研发、信息平台、法律及金融保险服务等相关公司或机构,建立一站式标准化和集约化服务;芜湖空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充分发挥航空物流优势,建设皖南航空快递转运中心,重点发展附加值高、对物流配送时效要求高的特色产品跨境业务。远期,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原则,在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培育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二)建立六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管理服务,推动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与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促进信息互认互享,打通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物流、金融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促进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

    2.金融服务体系。以融资、支付、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推动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

    3.智能物流体系。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物流状态查询、物流资源配置等服务,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构建社会化共同配送体系。依托芜湖港口岸、空港、皖南快递产业园等资源,开展多式联运,打造皖南航空快递转运中心,申建国际邮件互换局,提升国际物流服务水平。

    4.电商信用体系。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生产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鼓励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主体信用档案,强化在通关检验、融资、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运用。

    5.统计监测体系。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对B2B、B2C(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B2C(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多种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全口径分析统计,利用大数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

    6.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等机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风险分析、监管,重点对与交易主体有关的交易风险、非真实交易的洗钱风险、数据及与支付有关的技术风险进行防控。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

    1.推动线下园区主体培育。进一步完善线下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培育和集聚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各类市场主体,促进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制定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办法,出台配套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2.推动传统企业线上经营。立足芜湖传统特色产业,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和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农机等制造业企业探索数字化贸易,积极开展线上经营。

    3.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交易平台、支付结算、物流服务、外贸综合服务等领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挥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集聚带动效应。

    4.积极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和个人利用第三方平台、进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创新创业。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作用,加快培育完善配套服务产业链和生态圈,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平台,强化辅导、咨询、专项业务代理和公共服务支持。

    (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发展。

    1.突出产业特色。抢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大力推动芜湖特色产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更好地“走出去”,在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等本地优势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选择一批“专精特新”、符合跨境电子商务终端消费特性的产品,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产销对接会,鼓励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推动产销互促。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个性化和定制产品,向产业链高端攀升。结合芜湖产业发展实际,探索编制本地重点产品目录,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B2B、B2B2C出口,拓展本地重点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食品、特色农产品、羽毛羽绒等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2.创新业态特色。以B2B出口为主攻方向,引导B2C业务规模较大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向B2B、B2B2C转型。利用芜湖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资源,推行“网上订购,区内制造”的全球网购保税加工、保税生产等模式。鼓励企业利用海外网络销售平台、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拓展海外营销渠道,支持通过海外仓等建设境外线下体验店、营销中心,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发展壮大芜湖特色新业态。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店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3.打造品牌特色。引导并支持企业在做大做强国内品牌的基础上,在主要海外市场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技术认证,提升自有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和租用国外品牌,实现多层次定位、多品牌发展。强化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参与品牌出海计划,积累出海经验;根据主营产品种类,深耕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多渠道发展壮大芜湖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络、研发中心等分支机构,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4.强化服务特色。推动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在线下产业园区设立服务机构或在线即时办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上下游、配套服务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发挥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培育熟悉海外市场的专业服务机构,对主要国际市场的贸易数据进行采集、分析,预测产品需求类型和需求量,为企业提供采购、生产、销售、品牌、商标、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建立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向代运营、推广、培训、摄影、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等延伸,提供特色化、精细化服务。

    (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完善口岸平台功能。充分发挥芜湖港进境粮食、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功能,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谋划设立进口冰鲜水产品、水果等指定监管场地。紧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支持其他地区进口商品通过芜湖港等港口进境转关,建设进口商品展销集散中心。

    2.积极发展空港物流。充分利用民航机场、通用航空机场等资源和综合交通优势,发挥芜湖宣州机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精准招商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大型航空物流企业,规划建设综合保税区。

    3.建设国际寄递平台。以芜湖通用航空机场为依托,申建芜湖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搭建叠加邮政快件处理中心、驻邮办等为一体的邮政快递物流平台。鼓励支持皖南快递产业园内快递企业申请完善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资质,创新国际快递业务服务,建设皖南航空快递中心,吸引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提升国际物流服务水平。

    4.构建多元化物流体系。鼓励发展海外仓储、进口保税仓。支持企业重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主要海外市场发展海外仓储,打造多仓联动机制。加大对海外仓建设、租赁及运营管理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强海外仓信息汇总共享,提高海外仓利用率。支持企业在芜湖市建设、租用用于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的保税仓。鼓励发展采购物流服务、分销渠道服务等新型跨境物流业务。谋划推进中欧班列延伸至芜湖,拓展出口新渠道,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芜湖集货或分拨配送。引进和培育一批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围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需求,充分依托和优化芜湖港口岸、空港、航道等资源,开展多式联运,打造智能化跨境物流体系。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

    1.推进通关便利化。提升通关效率,对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一般出口商品,可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鼓励B2B出口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向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申报,推动符合条件的商品实行自报自缴、审核后置的税收征管方式。进口实行“税款担保、集中缴纳、代扣代缴”通关模式,提高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比例,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行“先入区,后报关”。推进开展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引入市场机制,推动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实行分层次监管,根据产品产地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程度、商品风险等级,构建不同监管力度、放行速度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对诚信企业采取优先办理、简化审核和较低查验率等通关便利措施。

    2.推动税收管理便利规范。全面执行国家层面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推进便利化退税,依托公共服务平台,推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方便申报办理。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退税,利用资源整合优势,提升退税效率。创新税款担保方式,除传统保证金形式外,试点使用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作为税款担保,降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款担保的资金压力。

    3.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根据商品交易数据,针对交易规模较大的商品,争取建立国家级、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充分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综合利用大数据,推动形成产品“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健全检验检测认证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五)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

    1.推进便利化外汇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物轧差结算。企业可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外汇结算。支付机构或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2.完善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相关金融服务,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金融服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大对短期信用险的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支持力度,探索投贷结合、动产质押、订单授信、大数据信用融资等业务模式,拓展跨境电子商务融资渠道。

    (六)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1.完善人才引进服务。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域高端人才,完善服务机制。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咨询机构作用。依托现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进人才,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入区创业发展。

    2.强化人才培育力度。加强政府与高校、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培训机构的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校在芜湖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建立人才培训计划,对行业主管部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分层次、多梯度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芜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芜湖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芜湖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负责芜湖综试区建设和统筹管理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配套政策。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芜湖综试区建设阶段性工作规划,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指导和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芜湖综试区建设取得实效,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外贸转型升级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中国(安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安庆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复制推广其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结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立足本地及周边特色和优势产业,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辐射皖鄂赣地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高地”和“服务高地”。在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经验、新做法,推动外贸促稳提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发展。在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在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基础上,实现“管得住”“通得快”。

    2.坚持创新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制度、业态、模式创新,重点在B2B(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竞争新优势。

    3.坚持联动发展。坚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出口并重,同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鼓励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规模。

    4.坚持融合发展。发挥安庆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中的比较优势,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规划对接、基础互通、供应链联动、园区共建,促进长三角区域和长江经济带城市实现优势互补和同频共振。

    (三)发展目标。

    经过5年建设,建立线上与线下协同,产业链和生态链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体系,到2025年力争实现:在全市培育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0家,一区多园格局基本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40亿元,B2B方式占比逐年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安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完善平台功能。一是连接海关、外管、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政务服务窗口。二是为六大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搭建大数据服务窗口。三是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渠道服务、平台服务、在线培训服务等,搭建创新项目服务窗口。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采取“1+3+7”覆盖全市的整体布局模式,发挥各区域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资源集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政策全覆盖。“1”:依托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安庆经开区打造为安庆综试区的核心区。“3”:大观区依托快递产业园发展小包裹进出口,形成内外贸互动,推动物流园区产业发展;迎江区作为综合园区推进进出口联动;宜秀区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孵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7”:桐城市依托合肥省会城市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优势,利用“飞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集聚;潜山市发展体育用品、刷业产品等特色产品出口园区和源潭等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小镇;怀宁县发展纸塑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岳西县发展工艺品、中药材、茶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宿松县发展电子、服装、箱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太湖县发展新材料、塑料制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望江县发展童装等特色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县(市、区)根据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状况,分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二)建立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库,实现“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供应链各环节信息服务。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以融资、支付、结算、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主要内容,建立本地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鼓励人民币结算,以海关和大数据平台信用评级为基础,依法依规引进办理结算、保险、保理、融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入驻,为跨境交易提供无担保的“跨境贷”金融服务。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整合安庆市内物流资源,推动现有物流园区智慧化升级,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探索建立高品质、标准化、规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运作流程。依托现有国内外物流平台,建设海外物流体系,重点发展海外仓。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形成产品“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监管模式。不断充实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库,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简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统计分类标准,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对B2B、B2C(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B2C(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全口径分析统计,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定期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各项机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风险分析,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推动企业规范申报,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单据规范监管水平。电子商务平台对其平台上企业经营情况实施内部有效监控。成立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与政府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构建自律体系,引导行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加强线下园区建设。建立由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园区建设机制,打造差异化特色园区。引进线上交易、支付结算、物流服务、外贸综合服务等领域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企业。完善线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开展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创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2.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先发地区直接对接合作,积极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平台企业入驻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面向长三角等先进地区招引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落户安庆。

    3.推动本地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中心,引导企业进入中心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本地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重点推进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由“线下”向“线上”转型。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展会。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B2B企业。推动本地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壮大。

    (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质量提升。

    1.发展优势产业。推动安庆特色产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加快“走出去”,在城区纺织服装、卫生制品,桐城羽绒床品、塑料制品,潜山体育用品、刷业产品,怀宁纸塑产品,岳西工艺品、中药材、茶叶,宿松服装、箱包,太湖新材料、塑料制品,望江童装等优势产业集群中,选择一批符合跨境电子商务终端消费特性的产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

    2.提高品牌影响力。鼓励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和通过国际认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品牌全球化推广;推进外贸品牌企业加大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建设。

    3.推动业态创新。利用安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资源,建设一个O2O(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精品体验店,引导B2C业务规模较大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向B2B、B2B2C转型。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B2B、B2B2C出口,拓展销售模式。鼓励企业利用海外网络销售平台、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拓宽海外营销渠道,通过建设海外仓、境外线下体验店、营销中心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发展壮大安庆特色新业态。

    (三)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通道。

    1.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整合安庆(皖西南)快递物流园、安庆综合保税区和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资源,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鼓励进口商品通过安庆港进境转关,建设进口商品展销集散中心。积极开展铁海联运,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物流效率。

    2.推动海外仓建设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外建设或租赁海外仓,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完善支持政策,建立报关清关、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仓储模式,优化跨境物流运输流程。

    (四)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便利措施,全面执行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

    2.推进通关便利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向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申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无纸化,实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全面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3.创新监管方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转口分拨中心和进口商品展销集散中心,实现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等全业态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功能。建立进出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实施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优化进出口商品监管措施。

    4.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收付汇便利化。支持更多的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企业可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5.完善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投融资、外贸应收账款融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等服务。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大对短期信用险的支持力度。

    (五)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1.引进高端人才。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作为安庆市高端人才招引方向之一,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双选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入区创业发展。做好长三角地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和安庆籍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招引工作。

    2.培育本地人才。支持安庆职业技术学院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委托外地高校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高等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异地培训,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合作与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庆综试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安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安庆综试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物流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配套政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鼓励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配套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出台安庆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相关支持政策。

    (三)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安庆综试区建设规划和施工图,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指导力度,对各责任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把安庆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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