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预防违法分子假冒电子营业执照骗取收费的公告(2020年第35号)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0-08-03 点击:696

发布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0-07-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20年第35号
实施日期: 2020-08-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近日,有违法犯罪分子以“工商登记”的名义向商户发送短信,称“营业执照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超时系统将自动销户”,诱导商户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走,导致经营者遭受损失。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郑重声明,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和验证均为免费服务,不向市场主体收取任何费用。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更新认证电签版本”,不需要经营者提供银行资金账户信息,也不会“自动销户”。请广大经营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切勿轻信不明来源的信息。如接到类似短信请提高警惕,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二维码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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