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7-03 点击:1134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原省农业委员会印发的《委管省级农业行业协会(学会)管理办法》(苏农规〔2017〕1号)、《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苏农规〔2018〕2号),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印发的《江苏省农机三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农机规〔2016〕2号),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海渔〔2002〕27号)、《高宝邵伯湖封湖禁渔通告》(〔2012〕1号)、《江苏省滆湖封湖禁渔管理规定》(苏海法〔2014〕6号)、《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渔场认定办法(试行)》(苏海渔〔2015〕11号)。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上述文件不再作为我厅行政管理的依据,请各地、各相关处室(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