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宣布一批文件失效的通告(2020年4号)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28 点击:957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4-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20年4号)
实施日期: 2020-04-2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司法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因适用期已过或已被新的政策措施所取代等原因,决定宣布一批文件失效(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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