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生态环境部 更新时间:2020-06-05 点击:821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有序延续,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