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6号)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6-04 点击:1149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苏政办发〔2020〕36号
实施日期: 2020-06-0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稳外贸工作,稳住全省外贸基本盘,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稳外贸工作机制。发挥外贸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调度,稳住处于全球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国际市场占有率较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强化对企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履约难、接单难、重点经贸人员入境难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困难问题,全力稳订单、保份额,全力保住外贸企业主体。(责任单位:省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出口信贷支持。组织“万户外贸企业金融帮扶专项行动”,为困难外贸企业有效提供金融服务。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我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要增加外贸产业专项信贷额度,扩大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业务,满足外贸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加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申请“苏贸贷”项下贷款,积极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和企业受益面。优化“苏贸贷”办理流程,试点三方融资协议线上无纸化办理,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升融资放贷效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省商务厅)

  三、强化出口信保风险保障。2020年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对全省所有小微外贸企业按照30%幅度统一下调保险费率和相关资信费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承保政策,落实短期险支持出口专项任务,适度放宽承保条件,提升风险容忍度,力争限额满足率不低于85%。在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出口前附加险承保要求和条件,提高最高赔偿比例,提振出口企业接单信心。对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缓期缴纳、分期缴纳和追偿费用减免等便利措施,在案件定损核赔时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责任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省商务厅)

  四、积极拓展线上展会。支持企业“云参展”“云洽谈”,利用线上展会、在线直播、5G、VR/AR、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洽谈形式,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与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敦煌网等领军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展会争取订单。全力做好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展会的线上组展工作,为传统外贸企业线上展示洽谈提供指导服务,提升网上参展成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五、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鼓励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支持各地组织出口产品内销对接。推动有需求的重点外贸企业与大型零售企业、国内优质品牌商对接,打通内销渠道。支持外贸企业利用领军电商平台拓展内销渠道,推动有实力的外贸代工企业与电商自有品牌开展合作,助力企业开拓内销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充分发挥中欧班列优势,为国际供应链稳定提供物流保障。推动中欧班列运营企业和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加强对接,鼓励运营企业同沿线国家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及商贸物流园区开展商业合作,适度增加中欧班列班次密度,扩大覆盖面,保障国际物流畅通。支持地方与航空公司深化合作,保持既有货运航线稳定运营,鼓励拥有客运航权的航空公司以“客改货”方式增加国际货运航线,稳住电子、医药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供应链和主要市场进出口渠道。加强国际海运支持力度,发挥骨干航运企业作用,引导班轮公司及时恢复航线航班,保障主要贸易航线畅通。(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发挥跨境电商的渠道优势,指导传统外贸企业“触网”“上线”,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抢抓订单,巩固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加快推动全省10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政策优势,做大跨境电商规模。开展“出口基地线上拓展行动”,优选轻纺、机械等出口基地,通过“云培训”“云对接”等方式,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借助跨境电商开拓市场。推动省级公共海外仓加快对接海外主流电商平台,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为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精准的仓储、物流和营销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京海关、省税务局)

  八、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高附加值医疗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全球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增强企业接单能力。探索开展集成电路高端制造领域全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业务改革试点,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全覆盖,全面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统筹开拓国内外市场,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京海关、省税务局)

  九、有序扩大医疗物资出口。发挥省医疗物资出口工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规范出口秩序,严控产品质量,推动有资质、有信誉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推动各地建立重点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现场督查,协调解决困难。加强物资货源供应保障,组织开展供需对接。规范医疗物资认证市场秩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加快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建立医疗物资出口绿色通道,加快通关验放。(责任单位:省医疗物资出口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

  十、稳定外贸外资产业链供应链。开展产业链固链行动,推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供需对接,建立对接平台,拓展对接地域,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关键环节平稳生产,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以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梳理供应链上下游主要配套企业清单和产业链堵点难点,分级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打通供应链,稳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汽车等产业链核心部件、材料和工业软件供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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