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5-25 点击:1594

发布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5-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了加强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及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生态安全,构建上海生态之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胶州路768号410室,邮编:200040;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2019@126.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

  附件3:关于《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4:《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

  附件5:征求意见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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