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渔函〔2020〕251号)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3-25 点击:1278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0-03-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农渔函〔2020〕251号
实施日期: 2020-03-2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巢湖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3日

  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深化“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坚持“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开展宣贯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组织渔业“铸安”宣传队深入基层、企业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担当和行为自觉。

  2.继续落实改革任务。加大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原省农委《安徽省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

  二、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

  3.不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地进一步从思想和机制上,全面推进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责任的落实,层层压紧压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组织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责任真空”“责任空隙”,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5.推动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渔业企业和渔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督查督导,使主体责任落实到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到渔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加强渔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6.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组织开展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提升渔业执法人员和广大渔民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7.组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渔区行”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8.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举办全省渔船船员安全管理和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督促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特别重视做好渔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强化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9.加强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换证监督。加强渔业船员培训过程监管,公开办事程序,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渔业船员考试、换证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证现象。

  10.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船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1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增强渔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12.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采取联合执法、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船员考试发证、持证情况,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等情况,全面消除渔业安全监管的漏洞和盲区。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岁末年初等关键时点的渔业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渔业安全隐患。

  13.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水上公安、海事、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违规捕捞的取缔和打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六、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基础

  14.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深化“平安渔业”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内容和申报、考评程序,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加强渔业应急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各类渔业安全生产应对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应急训练和演练,锻炼应急管理队伍、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范安全执法行为。加强与气象、水利、海事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