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确保粮食生产和安全及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3-11 点击:1049

发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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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确保粮食生产和安全及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政策文件起草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李克强总理也专门作出了批示。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大力加强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等工作,作出重点部署。我们吉林省作为全国的粮食大省,连续多年商品粮输出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我们重要的政治责任。同时,我省位于东北严寒地区,冬春季蔬菜供应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和季节性短缺问题,提升“菜篮子”产品自给能力,更是势在必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畜牧局联合多家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从政策举措层面,重点研究破解当前一个阶段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生产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

  二、文件起草基本考虑

  制定出台这一政策文件的基本考虑:一是对标国家要求,立足吉林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落实,体现吉林作为粮食主产区与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的区别。二是力求突出政策点,注重激励和约束,同时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监督进一步强化,尽量避免对原已制定措施再面面俱到泛化性的强调。三是努力抓住主要矛盾,粮食安全重在粮食生产,我省粮食生产主要是把面积稳住、建设好高标准农田、扎实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粮食流通主要是搞好粮食收储、扩大产销合作;“菜篮子”产品生产,从蔬菜看,我省冬季蔬菜自给能力为70.9%,其中,秋储菜占62.6%,地产鲜菜只占8.3%,因此重点是大力建设温室、提升冬季自产鲜菜的能力;畜禽产品主要是加快生猪产能恢复。

  三、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文件共包涵5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主要包括:加大市(州)、县(市、区)粮食播种面积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高标准农田建设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集中,农机购置补贴向粮食主产县倾斜,落实支持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政策,提升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强化抗旱能力建设,扶持种业做大做强,扩大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等8条措施。

  (二)切实搞活粮食流通,主要包括:抓好粮食收购,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支持粮食品牌建设,扩大粮食产销区合作等4条措施。

  (三)大力推进设施园艺产业发展,主要包括:支持设施园艺规模园区建设,支持闲置棚室恢复生产,支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落实农机具补贴政策,保障设施园艺发展用地,创新金融服务政策,加大技术指导服务等7条措施。

  (四)确保主要畜禽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主要包括: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完成国家确定的生猪恢复任务指标,重点支持推进28个种畜禽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和动物疫病定点监测,支持规模屠宰企业应用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电子合格证,发挥“吉农牧贷”作用重点支持生猪生产等4条措施。

  (五)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监督考核,主要包括:深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3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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