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无非洲猪瘟区标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19]86号)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19-12-27 点击:2205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9-12-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农办牧[2019]86号
实施日期: 2019-12-1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精神,指导各地建设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我部结合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无非洲猪瘟区标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关于印发〈肉禽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通用规范(试行)〉和〈肉禽无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医发〔2009〕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无非洲猪瘟区标准

  2.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