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全区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150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11-18 点击:736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11-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办发〔2019〕15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好2019年第四季度稳增长硬仗的通知》(厅发〔2019〕138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统计局2016—2018年蔬菜产量农普衔接数据,自治区绩效办调整了2019年全区蔬菜产量绩效考核指标。为顺利完成2019年蔬菜产量绩效任务,经自治区绩效办同意,我厅调整了2019年全区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现将调整后的《2019年全区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优化供给结构,认真分解落实,推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全区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

设区市

产量(万吨)

南宁市

745

柳州市

268

桂林市

566

梧州市

278

北海市

112

防城港市

35

钦州市

181

贵港市

197

玉林市

384

百色市

281

贺州市

209

河池市

172

来宾市

156

崇左市

176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全区蔬菜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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