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11-06 点击:8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三省一市《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的合作内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关于境内自然人在苏浙沪皖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关于简化登记材料开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的试点办法》、《关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士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拟在三省一市推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踊跃参与,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邮编:20003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1月 6日
附件: 关于境内自然人在苏浙沪皖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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