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11-04 点击:810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西班牙和斯洛伐克为禽流感无疫国家,解除依据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7号风险警示通告对上述国家的禽流感疫情禁令,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禽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3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解除西班牙、斯洛伐克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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