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更换全省畜禽定点屠宰证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函〔2019〕22号)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9-05 点击:1112

发布单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9-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晋农办牧医函〔2019〕22号
实施日期: 2019-09-0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中心):

  《畜禽定点屠宰证》是企业定点屠宰资质的重要凭证。原屠宰证由山西省农业厅监制,2018年机构改革后,“山西省农业厅”名称变更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为规范全省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统一管理,需要对全省畜禽定点屠宰证进行更换,监制单位由“山西省农业厅”变更为“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各市准确核对属地屠宰企业各项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签字盖章后,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于2019年9月10日中午前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二、省厅根据各市上报信息统一制证。各市收到《畜禽定点屠宰证》后根据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确保屠宰企业经营活动平稳有序。

  三、各市要认真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加强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定点屠宰证书、屠宰标志牌发挥作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有力保障市场有序供应。

  联 系 人:王志强

  联系方式:0351-8235526    13603531433

  电子邮件:sxnyttzb@163.com

     附件:屠宰企业统计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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