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25 点击:985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和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在深化农业行业“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优化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实效,现就做好2019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厅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体依照《全省农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甘农牧发〔2017〕133号)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各种随机抽查机制具体组织开展。
二、确定年度随机抽查事项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2019年确定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等10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随机抽查(具体事项清单见附件),其中生猪和牛羊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权力事项是由省畜牧兽医局对市州一级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保证及时排查隐患,又要防止重复检查和执法扰民。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大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列入“黑名单”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力度,提高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线索进行重点排查。
2.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在近两年已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各责任处室、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根据许可和确认事项办理情况、变更情况以及执法检查人员新进、退休、调离等情况,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公布。省厅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县农业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
3.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检查目录。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自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随机抽查格式化表格相关内容。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认真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4.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依法开展随机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31号)的各项要求,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
5.进一步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处理和整改工作。年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摸排或移交查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铲除制假源头。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进行梳理,达到处罚标准的,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移交相关市县农业部门进行立案查处;达不到处罚标准的,也要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于违反相关具有法律效力规范的,要责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相关技术标准的,也要从其规范性、约束性等方面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
6.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将本处室(单位)负责的随机抽查事项“一单两库”建立及更新情况、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结果通报等工作信息及时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相关栏目(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双随机工作)进行公布,并于年底前将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届时,省厅将对厅系统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整体情况进行通报。
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处室、单位“双随机”工作联络员有变化的,现任联络员可申请加入“省厅‘双随机’工作QQ群”(QQ群号:324034220),以方便工作联系。
联 系 人:王汭娟
联系电话:8179007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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