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印度尼西亚山竹植物检疫要求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9-05-31 点击:1543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5-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山竹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山竹,学名Garcinia mangostana L.,英文名Mangosteen。

  三、允许的产地

  印度尼西亚山竹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处理设施企业

  输华山竹果园、包装厂和处理设施企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审核批准注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下属农业检疫局(以下简称IAQA)在每年出口季前将名单提供GACC。批准的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注册信息需包括包装厂和处理设施企业的名称、标识代码及地址(地区或区域),以便在出口山竹不符合本检疫要求时有效溯源。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杨桃实蝇Bactrocera carambolae Drew & Hancock

  2.木瓜实蝇Bactrocera papayae Drew & Hancock

  3.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

  4.桃实蝇Bactrocera zonata (Saunders)

  5.南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 (Cockerell)

  6.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Maskell)

  7.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Beardsley

  8.李比利氏灰粉蚧Dysmicoccus lepelleyii (Betrem)

  9.硬圆盾蚧Aspidiotus rigidus Reyne

  10.山竹簇粉蚧Paraputo odontomachi (Takahashi)

  11.甘蔗簇粉蚧Exallomochlus hispidus (Morrison)

  12.气生根粉蚧Pseudococcus baliteus Lit

  13.摩氏奥粉蚧Paracoccus interceptus Lit

  14.Hordeolicoccus heterotrichus Williams

  15.Pseudococcus aurantiacus Williams

  16.蛛丝平刺粉蚧Rastrococcus spinosus (Robinson)

  17.七角星蜡蚧Ceroplastes stellifer (Westwood)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输华山竹果园应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在IAQA的指导下,输华山竹果园应采取有害生物综合管理措施(IPM),包括针对中国关注有害生物的监测和调查、必要的化学防治或生物防治措施。有害生物的综合管理措施必须由IAQA批准并按要求向GACC提供。

  2.输华山竹果园的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须由经过IAQA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实施,且实施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IAQA应对果园农用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实施农残检测,确保符合中国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并按要求向GACC提供相关验证材料。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山竹的采收、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IAQA人员或其授权人员的检疫监管下进行。

  2. 输华山竹应单独包装和储藏,避免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山竹必须进行挑选、分拣、高压气枪/水枪吹扫或熏蒸处理,以保证输华山竹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2.输华山竹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和安全卫生标准。

  3.输华山竹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出货物名称、产地(区)、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包装厂地址。每个货物托盘上应用中文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4.输华山竹在装箱前须检查冷藏集装箱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是否携带有害生物。

  5.若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15)。

  (四)出口前检疫。

  1.IAQA在出口前应按2%的抽样比例对每批输往中国的山竹实施检疫,确保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向中国出口。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山竹,由IAQA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处理企业或设施名称、集装箱号和封识号,并在植物检疫证书的附加声明中注明"该批山竹符合印度尼西亚山竹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This batch of mangosteen fruits comply with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Mangosteen Fruits from Indonesia to China and are free of any quarantine pest of concern to China")。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山竹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山竹将允许从所有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水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包装厂,则该批货物不得进口。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采取检疫处理、退回或销毁处理,并视情况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的山竹对中国出口。IAQA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查明原因。GACC将对IAQA提供的调查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恢复相关暂停果园和包装厂的对中国出口山竹的资格。如果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GACC将暂停印度尼西亚山竹对中国出口。

  3. 如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则该批水果作退回或销毁处理。GACC将及时通报IAQA,并启动预警机制,并视情况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和包装厂的山竹对中国出口。IAQA应立即开展调查,以查明原因。GACC将对IAQA提供的调查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恢复相关暂停果园和包装厂的对中国出口山竹的资格。如果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每批输华山竹将被扣留检测,直至暂停印度尼西亚山竹对中国出口。

  八、回顾性审查

  根据印度尼西亚山竹植物疫情发生动态及口岸截获情况,GACC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IAQA协商,以调整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相关检疫措施。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