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72号)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8 点击:998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4-0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桂农厅发〔2019〕7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精神,指导全区各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指导有关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认真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联系电话:0771—5829756。

  附件: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