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8 点击:998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精神,指导全区各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指导有关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认真实施。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联系电话:0771—5829756。
附件: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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