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4-01 点击:1270
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3月21日,位于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委书记娄勤俭明确要求,各地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局要求盐城响水爆炸园区周边地区加大对仓房安全、爆炸污染物对存储粮食质量影响等风险环节跟踪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苏办发电[2019]29号)要求,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两个安全”工作实际,请各地立刻开展一次行业安全普查,省局将组织重点抽查。现就做好当前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要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指导、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的原则,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履行“两个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规范和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两个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根据工作分工,层层签订“两个安全”责任状,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级,把“两个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职工。
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全省各市、县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化较大,要结合今年全省粮食大清查工作,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要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两个安全”工作。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力度。创新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坚持“四不两直”,采取现场巡查、材料检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进行。暗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和安全隐患或情节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场指正,责令立即整改,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对情节较重、后果严重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直至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监管储粮、质检药剂
储粮、质检化学药剂的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药剂实行定点储存,专仓存放,存放药品库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药品库实行“五双”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药品库内外安装高清安防监控设施,并与企业粮库智能化系统联通。对已出库的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动态监管,防止流失和被盗。企业计划熏蒸前,要到属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备案。实施熏蒸作业时,粮仓四周应保留必要的安全距离,设置警示牌和警戒线,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巡视、警戒、流动监测库区及下风向磷化氢含量,防止泄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熏蒸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药品回收入库,药物残渣和药品包装物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规范粮食出入库操作
目前,粮食库存仍处于高位,进出仓作业频繁,各地要加强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一是要规范作业。各粮食企业严格遵照《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要求,规范进出仓作业的各项操作程序,不得违规操作。二是要设立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必须熟知仓储作业等安全方面知识,对进出仓作业人员进行监护,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监护人员视线,对作业人员不合理的操作方式,监护人员必须及时阻止。三是完善仓储作业设施。粮仓出粮口的粮堆上方,一定要设置稳固的安全绳系留装置,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绳(带)能固定系牢。当确实需要到出仓的粮堆上作业时,进出仓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带),确保作业人员不会随出仓粮食流动而陷入粮堆。四是加强库内车辆运输管理。库区要设立车辆行驶速度告知牌,库区车辆运行要有标识,要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库区行驶规定,车辆行驶前,驾驶员要注意观察周边情况,防止刮擦其他物体,发生伤人事故。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一规定两守则”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各层级领导、管理人员、保管员掌握“应知应会应做”业务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两个安全”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安全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进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切实提高行业人员“两个安全”管理水平。
六、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两个安全”应急预案,结合近几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两个安全”事故特点、江苏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以及企业不同时期、不同时段、不同季节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当地水文、地理、气象等方面情况,确保具有针对性、操作性。要经常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一旦遇到情况,能够迅速展开,有效应对。
七、严格安全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两个安全”奖罚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采取措施得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无视安全造成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次全省粮食大清查期间,对不认真执行“两个安全”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省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行业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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