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吉牧办发〔2019〕74号)

来源: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26 点击:2683

发布单位: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吉牧办发〔2019〕7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19年3月5日

  2019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

  2018年,各级畜牧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现代畜牧业发展、防控非洲猪瘟、产业扶贫、环保督察等工作,现代畜牧业“3+1”体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全省畜禽养殖效益呈现出“一亏多盈”的特点,除生猪养殖亏损外,牛羊禽、鹿兔蜂等产业均保持较好盈利水平。公主岭、长岭、龙井3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如期解除封锁,白山市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处置,我省成为无非洲猪瘟疫情省份。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8.9%。全省畜牧产业扶贫项目达到453个,辐射38个县(市、区)、418个行政村,带动20万贫困人口年均增收724元。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级畜牧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主动入位,精准对标,把改革发展实践急需的“三农”大事要事放在优先位置,抓紧抓实抓到位。全省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加快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和推动中东西“三大版块”建设,按照“一主六双”产业布局,充分挖掘畜牧业发展的潜力和空间,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全产业链建设为载体,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畜牧业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突出抓好畜牧产业扶贫工作

  1.制定产业扶贫规划。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畜牧产业扶贫规划,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巡视整改要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产业扶贫项目同质化和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坚持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聚焦15个贫困县(市),加大扶贫政策倾斜力度,健全畜牧兽医科技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

  2.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围绕我省中东西各具特色的三大版块,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全力打造中部优势主产区、东部特色集聚区和西部潜力增长区。稳步发展猪禽产业、重点发展牛羊产业、加快发展鹿蜂等特色产业,不断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构建现代畜牧产业集群。

  3.做好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绿色高效特色养殖业,夯实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基础。精准对接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兼顾“边缘人口”产业发展需要,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紧密衔接。总结推广养蜂科技扶贫、龙头企业带户扶贫、入股分红脱贫等典型模式,改善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支撑条件,巩固现有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4.加快推进“吉农牧贷”试点。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吉农牧贷”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好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快畜牧业融资机制创新,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

  二、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5.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赋予畜牧部门的法定职责,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组建省级技术专家团队,突出畜牧业大县和“十河一湖”流域,印发《吉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1.5万册,推广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五种模式,力争做到规模养殖场(户)培训全覆盖。

  6.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力争将舒兰、九台、前郭、蛟河等4个畜牧业大县纳入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积极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做到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目标任务,推动畜牧业向绿色生态环保转型。

  7.落实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现有养殖场升级改造,对新上规模养殖场,把“粪便无害化”作为前置条件。指导市、县两级畜牧(农牧)部门定期向乡镇政府下达整改提示单、向养殖主体下达整改告知单、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抄送问题反馈单,推动构建新型种养关系,打通农牧循环通道,促进粪污有机还田,减少化肥施用量,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护黑土地生产性能。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8.全面实施考核评价。按照《吉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市(州)、省管试点县自查、云平台申报、省级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和综合评价等步骤,严格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中央整县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实施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毫不松懈抓好动物卫生防疫工作

  9.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歼灭战持久战。突出规模养猪场(户)和种猪场,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全过程监管,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疫情传播途径。加强动物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对出入养殖场的车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落实好国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有关措施,积极推进主产区和主销区、养殖与屠宰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生猪压栏问题,千方百计扭转亏损局面。

  10.加强疫情监测和舆情引导。持续跟踪国内外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密切关注辖区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的异常变化,必要时及时开展针对性监测,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体,宣传非洲猪瘟防范知识。加快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知,理性消费生猪产品。

  11.强化无疫区运行管理。抢抓国家打造大东北无疫区的机遇,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开展无疫小区建设和认证。条件成熟时,适时申请国际无疫认证,打造畜产品的国际“通行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做好疫苗招标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畜禽应免率达到100%。

  12.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稳步扩大净化场、净化区范围,打造优质安全绿色产地环境。

  1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措施,严把检疫关口。加强流通监管和区域联防联控,落实指定通道制度和落地报检制度,严格限制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严防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流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强化“动监e通”配备和使用管理,拓展升级服务功能,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

  14.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快构建以省动物卫生安全处理中心、区域无害化处理场、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为主体,以县乡固定掩埋场地和收集点、乡镇无害化处理池为补充的“五位一体”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核查和使用,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畜禽、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食物链。

  四、加快科技推广和标准化规模养殖

  15.加强现代畜禽种业体系建设。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重大需求,加快引进国外优良畜禽品种,推动主要畜禽良种实现自给并向省外辐射,建设东北地区良种基地。围绕黑猪、黑牛、肉羊、地方优质鸡等遗传资源,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提升良种化水平。

  16.强化科技推广。加强省市县三级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力争在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健康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不断提高畜牧业科技贡献率。

  17.促进畜禽养殖业提档升级。加强优质安全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做到树立一个示范场,带动一片场户,培训一批骨干,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提高规模养殖效益。支持龙头企业自建联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力争在生产能力、环境设施、管理和技术集成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升优质畜禽批量供给能力。鼓励中小型规模养殖场通过滚动发展、股份合作等途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商品畜禽饲养走出庭院、走出村屯。

  18.推动奶业振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奶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和合作社发展乳制品加工流通,推动奶业振兴发展。

  19.积极推进“粮改饲”和“无抗养殖”试点示范。深入实施“粮改饲”,大力发展秸秆养畜,促进秸秆资源过腹转化增值。加快推进“无抗养殖”试点示范,制定无抗养殖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扩大无抗养殖试点范围,创建国家级食源性优质安全畜产品基地和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

  五、做优做强畜产品精深加工业

  20.加快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把现代食品制造业作为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支持18个国家级和125个省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屠宰加工装备水平,大力开发熟食制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和生物制品,实现活体畜禽跨省调运向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转变。

  21.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抢抓国家畜牧产业“南养北移、北肉南调”的有利契机,积极培育和引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大项目,发挥项目企业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牵动基地的功能,大力开发畜牧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进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立足省内市场自给,面向“京津冀”和全国大市场开发,加快发展现代饲料兽药产业,补齐短板,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22.实施品牌开发战略。做大做强皓月、德大、华正等省内品牌,做优做精中粮、正邦、温氏等引进品牌,积极培育吉神黑猪、吉林梅花鹿、延边黄牛等地方特色品牌,全力打造“无疫区”、“无抗肉”、“拱e拱”等公共品牌,形成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市场拉动发展的格局。

  23.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按照省政府有关“吉京农业合作对接和吉浙全方位对口合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畜牧业发展实际,强化产销对接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在拓展和开发俄罗斯、中东、东南亚市场上下功夫。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面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畜产品及加工制成品生产标准要逐步与国际接轨,提升我省畜产品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依托皓月、德大、华正、金翼等14家出口备案企业,探索建设一批特色优质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力争在产品、企业、产能走出去环节取得新进展。

  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4.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重点支持省市县三级兽医实验室更新完善相关仪器设备,鼓励养殖和屠宰企业与各级兽医实验室开展技术合作,尽快建成与养殖总量相匹配、与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体系,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25.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畜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生鲜乳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经营不合格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继续开展畜禽屠宰“扫雷行动”专项整治,加快屠宰资质审核清理,保障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加强乳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抽样检测,确保乳品质量安全。

  26.强化饲料兽药风险管控。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示范创建,规范兽药临床使用行为,逐步根治“用药随便、随便用药”的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兽药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猪血蛋白饲料企业监管,严格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

  七、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27.加快推进“数字吉林”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按照实施数字吉林战略总体部署,以数字技术与畜牧业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整合“动监e通”、“拱e拱”等信息资源,打造全省统一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套数据、统一管理”。建设好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加大“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鼎e鼎”牛羊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全程记录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信息,确保监管可溯“来源和去向”,消费能查“养殖和屠宰”,生产实现“安全和优价”。针对畜产品县域生产、省内供应、全国外销的特点,充分利用96605信息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产销对接、期货贸易、电子商务和线上线下交易,提升畜禽产品营销水平。

  28.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力度,保护好基础产能。认真落实好国家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措施,构建 “亲清”政商关系,加大对涉牧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项目安排等方面,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29.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 “三农”一盘棋,增强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加强畜牧兽医力量,选配精兵强将,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高效、协调顺畅的工作体系。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鼓励引导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防疫一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抓改革落地、管理创新的实践中练就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复杂局面的真功夫,打造一支本领高强,懂牧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畜牧工作队伍。

  30.加强畜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级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畜牧业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确保给农牧民的实惠不缩水、不走样。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畜牧业法制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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