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3-19 点击:905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3月5日
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和创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保安全,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完成2019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执法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安全保障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监管职责法制化。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压实部门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全员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行业领域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做到政企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做好防火、防汛、出入库作业、熏蒸作业、项目建设施工,以及物资储备库、质检机构化验室等重点环节场所的安全事故和突发险情的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与预案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应急能力、事故初期处置能力、职工应对突发险情能力和物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综合水平。
(三)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和职工风险隐患意识和预控能力。紧盯重点时段、敏感时节,对标关键环节,突出源头管控,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张清单”,推行销号整改。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巩固“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成果,将“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省)”为抓手的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向纵深推进,不断规范企业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托行业信息化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防火防汛工作。完善消防制度,强化消防责任,落实消防措施,加强火源管理,突出用电、用火、用气环节及易燃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器材完好齐全及消防通道畅通。深入开展重要时期和关键时间节点的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做好应对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库区内外排水畅通,设备设施齐全、性能完好,物资准备充足。汛期要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巡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信息。
(六)抓好业务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一规定两守则”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等要求,健全和完善机械设备、烘干作业、出入库作业、简易仓囤作业、堆垛码放、电路维修等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的有关规定,严防在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机动车辆管理等重点环节发生安全事故。严禁超储粮线、超核定罐容储存粮油,严禁违规储存各类储备物资。
(七)严格储粮化学药品使用与管理。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吉林省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等技术规范和要求,全面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控措施,进一步促进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粮食熏蒸、害虫防治以及化验室等用药的安全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八)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建设项目任务的单位,深刻汲取建设施工领域事故教训,重点抓好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责任,深入督查和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强化复工复产、外包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把专项作业关口,堵塞安全漏洞,促进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有机协调,防止事故发生。
(九)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监管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等各类专项行动。围绕全国“两会”、国庆、澳门回归20周年、元旦、春节等重要敏感时期和春季防火、夏季防汛等关键节点,强化安全风险防控。组织落实全国粮食库存大检查(安全生产)、春秋两季安全生产检查、秋粮收购和政策性粮食出库、轮换等业务活动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建账立卡,跟踪整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落实安委会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执法督查和考核要求。
(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宣教培训。充实并合理配置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并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库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等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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