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19-02-25 点击:1134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韩城市、杨陵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决定一意见”,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就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提升企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做强做大做优一批骨干粮食企业,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增强宏观调控载体功能,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牢固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减少企业对政策性业务的过度依赖。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改制不彻底、改革不到位、经营不灵活;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不高;企业小散弱明显、产业布局分散等问题,精准施策,不断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推进粮食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理顺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加快人才培育引进,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坚持产业兴企。彻底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发展模式,围绕粮食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大力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繁荣粮食产业经济。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国有粮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制和发展方式明显优化;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全产业链经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新进展;优质粮食订单业务快速增长,掌控市场粮源能力稳步提升;主食产业化企业实现设区市和重点县全覆盖,推动主食产业成为企业发展新动能;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收入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依法规范推进公司制改革。严格按照《公司法》推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改革,围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粮食企业活力,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五)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
(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发挥国有粮食经济市场主导作用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跨所有制、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交叉持股、合作联营等方式,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七)继续深化县级基层粮食企业改革。结合县域实际,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升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水平。鼓励县级国有粮食企业以区位优势、产品优势、设施优势等开展租赁经营或投资其他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
三、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升级
(八)支持全产业链经营。积极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通过“订单粮食”、土地流转、产销合作等方式建设优质粮源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粮食产业链各环节开展经营业务,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稳妥推动企业“走出去”,加强粮食国际贸易与产能合作,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九)积极发展新业态。发展粮食服务业,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支持小微电商发展,提升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拓展网络营销渠道。发掘推介陕西特色饮食文化,推动粮食产业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粮食物流运输、信息咨询、质量检测、金融服务等业态,不断提升粮食产业附加值。
(十)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鼓励依托地方储备库、物流中心,采取合并、划转、兼并等方式,进行企业资产资源重组整合。分类做好各类储备基础设施利用、维护和管理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开展粮食代收代储业务。培育粮食仓储租赁市场,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优先利用仓储设施建设粮食配送中心,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
(十一)夯实粮食收储主业基础。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 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收购质量标准,健全收购资金保障,支持企业发展订单收购,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大力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粮食购销企业和经纪人,努力维护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市场网络,提高掌控市场粮源能力。坚守管好储备粮底线,加强储备粮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在收储加企业中推行分品种、分类、分仓储存。大力推广绿色储粮新技术应用,建好用好智能粮库,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科学管粮水平。
(十二)继续实施大集团战略。继续支持重点粮食龙头企业做强做优,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更好发挥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一批跨区域、多元化、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培育陕西大粮商。
(十三)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带动作用,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集团引领、品牌带动、园区承载、集群发展”的思路,推进集加工、贸易、质检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打造粮食产业发展新高地。
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跨越发展
(十四)积极参与优质粮食工程。围绕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抓住重要政策机遇,积极参与“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积极投身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在产粮大县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集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积极参与“中国好粮油”行动,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和扩大营销网络,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粮食名牌产品。
(十五)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杂粮集群化、名吃工业化。重点支持和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开发绿色、健康、营养、安全的粮食主食产品。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实施集群化联动发展,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鲜食品。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发展传统知名小吃工业化生产营销新模式。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
(十六)大力推动“三链协同”。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基础优势、短板弱项、潜力空间等因素,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有针对性补齐短板,加速延伸产业链。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工程,积极优化创新链。突出产品提档,强化品牌带动,推动业态升级,不断提升价值链。
(十七)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企业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兴粮”战略,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注重专业化、市场化要求,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粮食流通改革发展。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
五、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担当,抓住中、省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政策机遇,顺势而上,应势而为。要加强调研,摸准问题和短板,深入研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制度支持,全力推进国有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十九)加大政策落地协调服务力度。各级粮食和物资管理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履行好“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的使命。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国家产粮大县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用于支持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其市场增值部分要全部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对国有粮食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粮食仓库或通过置换“退城进郊”建设粮食仓库的项目,给予免收相关规费的政策支持。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财税部门协调,利用好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免征以及支持物流、电商及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财税政策。加强与金融部门协调,除政策性银行外,积极与商业性银行或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关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各地要认真梳理汇集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做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地工作,切实帮助企业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用足用好。
(二十)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通过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对企业财务挂账、土地变性、人员安置、买断工龄等历史遗留问题等加以妥善处置和化解。已分流但未完成与有关部门退养接续的人员,要依法保障其合法利益,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各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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