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18-12-07 点击:864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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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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