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等6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的公告(2018年第68号)

来源: 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8-11-02 点击:1908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发布日期: 2018-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8年第68号
实施日期: 2019-0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适应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调整需要,现将商务部涉及屠宰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

  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 10396-2011)等6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统一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标准归口部门由商务部调整为农业农村部。上述标准代号由SB/T改为NY/T,标准编号见附件。调整后的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原标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等65项农业行业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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