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9号)

来源: 财政部 更新时间:2018-10-22 点击:1366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9-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税委会公告〔2018〕9号
实施日期: 2018-11-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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