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0-10 点击:1127
为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起草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为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8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610017,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收件人:政策法规处);
二、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28-86785261;
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fgc222@163.com。
附件:
川食药监办〔2018〕322号(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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