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2018年第114号)

来源: 海关总署 更新时间:2018-09-11 点击:1288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18-08-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2018年第114号
实施日期: 2018-08-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对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捷克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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