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8-06 点击:1156
各市、县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8〕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各地要准确把握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质量标准和质价政策,对于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做到敞开收购,不得限收、拒收,不得打白条,不损害农民利益。二要积极引导市场化粮食收购。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千方百计解决好不达标小麦的销售出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行业、信息、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要引导农民适时适价销售手中小麦。三要提供收购优质服务。要精准对接对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预约预检收购。要发挥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的引领作用,落实各项举措,助力脱贫攻坚。要借力“智慧皖粮”农民售粮APP(售粮通),方便农户售粮。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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