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质粮食品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皖粮仓〔2020〕60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08-17 点击:795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0-08-1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仓〔2020〕60号
实施日期: 2020-08-15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为掌握我省粮食优质品率和优质优价收购情况,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优质粮食品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15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优质粮食品质测评和相关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调查内容

    (一)优质品率测评

    1. 开展范围

    本次测评工作以县为统计单元,在本年度粮食质量会检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测评的粮食品类为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其中小麦扦样5公斤,其他品种扦样2公斤。样品需为当地主导品种。

    2. 检测项目

    质量检测项目与《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粮仓〔2020〕50号,以下简称《通知》)质量调查检测项目一致。品质检测项目在《通知》确定的品质测报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中国好粮油”相关标准要求,增加部分项目,提出必检项目如下。

    小麦必检项目: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色泽气味、一致性、降落数值、容重、硬度指数、湿面筋含量、食品评分值、粉质特性(粉质吸水率、粉质形成时间、粉质稳定时间,用于强筋硬麦和中筋小麦)、最大拉伸阻力(强筋硬麦)、延展性(强筋硬麦和面条小麦)、吹泡特性(吹泡P值、吹泡L值,用于低筋软麦)、面片色泽L*0.5和L*24(面条小麦)。

    稻谷必检项目:色泽气味、水分、杂质、不完善粒、黄粒米、一致性、出糙率、整精米率、食味值、垩白粒率(按《优质稻谷》GB/T 17891和《中国好粮油 稻谷》LS/T 3109分别检验)、垩白度、直链淀粉含量、粗蛋白含量、新鲜度。

    玉米必检项目:水分、杂质、不完善粒、霉变粒、容重、一致性、粗蛋白含量、淀粉含量、脂肪酸酯。

    大豆必检项目:色泽气味、水分、杂质、不完善粒、霉变粒、一致性、完整粒率、损伤粒率(总量、热损伤粒率、冻损伤率)、粗脂肪酸价、粗脂肪含量、粗蛋白含量、水溶性蛋白含量。

    3. 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按照“中国好粮油”或“安徽省好粮油”相关标准执行(已注明按其他标准判定的除外),优质品率由样品(分品种)优质品率、产量加权推算得出。

    (二)优质优价收购情况调查

    以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为重点,每示范县选择3家以上优质粮食主要收储、加工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重点调查优质小麦、稻谷、玉米、油菜籽、大豆的优质优价收购数量和价格(进厂价/到库价),填报附件5。收购量为当月累计收购量,收购价格为当月平均收购价格。优质粮食收购量占比由企业优质收购量占比和收购量加权推算得出。

    二、有关要求

    (一)优质品率测评工作

    1. 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领导与协调有关事宜,样品由各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负责落实,具体品质测评工作委托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省质检站)组织与承担,各市质检机构要积极选派1至2名检验技术骨干参加测评工作。品质测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省质检站完成对样品的品质测评后,填报附件1、2、3、4并撰写我省粮食品质测评报告,于12月8日前报送我局。

    3. 承担扦样工作的机构要做好布点和采样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二)优质优价收购情况调查工作

    此项工作由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按月度汇总各县相关数据,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个月调查统计情况报送我局,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底。

     附件:
   1. 2020年度优质粮食品质测评采样计划表

    2. 2020年度原粮优质品率测评统计表(分县)

    3. 安徽省2020年度原粮优质品率测评统计汇总表

    4. 分品种优质品率测评数据表

    5. 2020年度优质粮食收购价格调查统计表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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