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7-26 点击:2535
各市粮食局,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广西民乐粮油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全区放心粮油工程的规范运行,按照 2018 年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求,自治区粮食局决定开展放心粮油专项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数量和检测产品类别
对建成和正常经营的网点和示范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 200 家进行检查,同时抽取 200 份样品进行检测,品种为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油 4 个产品类别。
二、检查内容
(一)经营网点证照是否齐全,店容店貌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商品是否做到分类存放、摆列整齐、明码标价,规章制度是否上墙,是否以经营粮油为主。
(二)网点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属于粮食行业协会评为放心粮油示范(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取得 SC 认证。经营未获得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生产许可的,是否取得相关证明。所有经营产品是否索证、索票。
(三)网点经营所有产品是否在质量保质期内,有无异味、异物或者霉变等情况。
(四)网点经营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计量器具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三、抽样和送样要求
全区共抽取样品 200 份(其中:大米 150 份、小麦粉 20 份、挂面 20 份、花生油 10 份),详见附件 2。实行抽样、分样、封样全程拍照,抽样人员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一)抽样方法及数量。成品粮的抽样方法执行GB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食用油的抽样方法执行GB/T5524《动植物油脂 扦样》。尽量抽取小包装产品检验,没有小包装产品的对大包装进行扦样,抽取样品按产品标价支付费用。每份样品均为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用于备检。样品数量:大米每份样品不少于1kg,小麦粉和挂面每份样品不少于2kg,食用植物油每份样品不少于900mL。
(二)分样、编号和封样。抽取的样品应在检查网点或示范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分样。对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填写《2018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登记表》(附件3)。样品编号为FX0X1-X2X3X4,X1代表组号,X2X3X4代表顺序号(比如001)。样品经抽样人和被检查网点或示范企业代表签字认可后加贴封条,抽样人员应现场填写《2018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一份随样品送承检机构。
(三)样品传送。每个检查点抽取的一式两份样品,全部送至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样品运送和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样品完好,防止雨淋,避免高温和光照,尽量缩短在途时间确保样品在传送和保管期间不发生质量异常变化。
(四)样品接收和检验。广西区粮油质量检验站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样品包装和封条有无破损,样品在运送和传递过程中是否遇到雨淋、污染和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确认样品的唯一性编号与《2018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登统表》(附件4)的符合性,填写样品签收单,并及时开展样品检验工作。备检样品应在低温条件下保存至少3个月。
四、检测项目
(一)大米:质量全项,黄曲霉毒素B1、无机砷、总汞、铅、镉、铬、六六六、滴滴涕、艾氏剂、狄氏剂、异丙威。
(二)小麦粉:质量全项,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总砷、镉、六六六、滴滴涕、艾氏剂、狄氏剂。
(三)挂面:质量全项,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铝、着色剂(视产品而定,包括 6 种色素,具体为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总砷、镉、六六六、滴滴涕、艾氏剂、狄氏剂。
(四)食用植物油:质量全项,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只限花生油、调和油)、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DINP)。
五、检验方法、结果判定及汇总
各类别产品,质量指标分别按产品标注执行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食品安全指标分别按食品安全国家限量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及限量指标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填写《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附件 5)。
六、检查组分组安排
自治区粮食局分 3 个检查组进行检查,各检查组人员从自治区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覃家权 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成 员:唐 欣 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副主任
科员曹俊刚 自治区粮油质检站业务室主任
邓仲朝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太峰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经理助理
张 鹏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招商部业务主管
抽查单位:南宁市 北海市 钦州市 防城港市 崇左市
第二组
组 长:唐双贵 自治区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成 员:冯秋翰 自治区粮食局调控处主任科员
彭海亮 自治区粮油质检站检验员
周 路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卢贤达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配送中心业务主管
农 琪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招商部业务主管
抽查单位:桂林市 梧州市 玉林市 贺州市第三组
组 长:谭 漪 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副处长
组 员:姜 旭 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主任科员
伍先绍 自治区粮油质检站检验室副主任
覃影霞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中原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助理
莫学源 民乐粮油有限公司业务销售经理
抽查单位:柳州市 贵港市 百色市 河池市 来宾市六、进度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30 日,广西区粮油检测站自收到样品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工作,并作好检验数据的复核、检验结果汇总分析及检验结果报送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协助做好粮油样品扦样和检查工作。
七、费用
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所需的样品抽样、样品传送、样品检验等费用由自治区粮食局承担。
附件: 1. 2018 年广西放心粮油网点检查记录表
2. 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样计划表.
3. 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登记表
4. 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登统表
5. 2018 年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
2018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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