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函〔2018〕572号)

来源: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25 点击:1517

发布单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7-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冀食药监法函〔2018〕57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冀审改办﹝2018﹞1号)要求,省局取消省级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国产药品注册初审。现对《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8年7月调整版)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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