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更新时间:2023-02-28 点击:87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司法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
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自治区司法厅,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邮编:830000
电子邮箱:576756634@qq.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2月27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