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6-27 点击:1396
各设区市粮食局,杨陵区、韩城市粮食局,陕西粮农集团,省粮科院、省粮油质检中心、省军粮供应中心:
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223号)和《陕西省粮食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陕西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陕粮字〔2017〕8号)精神,省局将组织开展“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安排
按照陕西省“优质粮食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省粮食局按照属地原则,参照“中国好粮油”标准和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地组织开展“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 申报主体为陕西省境内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生产的符合“陕西好粮油”标准的粮油产品。此次申报的品种主要为大米和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
二、申报程序
(一)“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粮食局申报),由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注册地县(区)粮食局受理;各设区市粮食局对县(区)粮食局上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粮食局。
(二)审核申报材料。省粮食局成立“陕西好粮油”审核专家组,对各市(区)报送的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充分发动,广泛宣传。各市(区)粮食局要结合前期“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推荐的情况,积极组织本地区粮油加工企业,做好“陕西好粮油”的产品申报工作,对申报企业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推荐上报。
(二)如实详细填写申报书。各市(区)申报产品必须认真详实填写《“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产品信息中的质量检验部分内容,企业只如实填写已有的质检指标信息,不再单独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省粮食局将委托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中国好粮油”标准,对企业申报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如企业已有CMA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可附后。《“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一式五份)和“陕西好粮油”申报产品汇总表(附件2)请自行在陕西省粮食局官网下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于2018年7月2日前报送至省粮科院。
联系人:省粮科院 张平孝 13609183252
联系方式:029—88618384(传真)
地址:西安市劳动路138号 邮编:710082
电子邮箱:zpx630922@163.com
附件:
1、“陕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企业使用)
2、“陕西好粮油”申报产品汇总表(各市区粮食局使用)
陕西省粮食局
2018年6月25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