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6-08 点击:1241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市监广函〔2018〕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各地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工作开展不平衡,莆田、厦门、泉州等地情况较好,其中莆田市查处案件数达48件,占全省38.7%,但个别地方查处案件数仍为零。
执法办案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所在,只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才能有力打击违法发布互联网广告行为,遏制日益蔓延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违法乱象。各地要按照总局通报要求,认真梳理研判各类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线索,特别是做好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派发线索的处置工作,积极开拓互联网广告案源线索,努力提高违法线索的成案率,通过狠抓执法办案,把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广〔2018〕63号)要求,省局广告处将于6月初评选并公布首批典型案例,请各地评选不少于5件互联网广告典型案例,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局广告处(联系人:林强,联系电话:87571981)。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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