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赣农办牧〔2018〕11号)

来源: 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4-03 点击:1250

发布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3-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农办牧〔2018〕11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农林水务)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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