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04-03 点击:2111
各区局,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在2018年开展全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曁“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曁“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工作方案
2.2018年“质量提升行动年”曁“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重点工作台账
3. 各区局推动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目标(企业数量)分配清单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曁"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三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在2018年开展全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为确保"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取得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加快质量立市建设,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年持续的质量提升行动,实现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水平、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水平和市场监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水平等五个方面的提升。各区局要结合"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突出工作重点,量化行动目标,原则上推动每个区抓好至少1个重点产品、2个重点行业、1个产业集聚区、1个质量提升示范区、1个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或者NQI融合协同服务示范平台,全市推动500家以上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质量制度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行"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测试,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各行政机关梳理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措施,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精神,明确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严格审查,切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开展全面质量治理。全面提升生产领域油品质量,对我市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研究及平台展示工作;开展低压电器配件和共享单车的抽检行动。做好棉花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储备棉出库工作,加强再加工纤维的监督治理,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大学开学期间对在校内进行床上用品销售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协助做好品牌商品在线销售工作。推进新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开展企业活跃度测算及展示工作。
(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开展宣传动员,鼓励街区积极申报参与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和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提高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认知、辨识能力,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宣传工作,编制各类宣传资料、知识讲座材料和欺诈虚假宣传违法案例宣传片等,对宣讲人员进行培训。
(四)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行动,实现新增、更新、提升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开展计量比对,保证量值数据质量。探索建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及计量服务产业企业发展联盟。
(五)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突出"严"字当头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超期未检违规行为。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组建电梯应急救援队,确定试点区域并试点运行。积极参加京津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活动,推动国家焊接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进行现场审查和论证,及时沟通跟进批筹情况。
(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扎实推动"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比较试验、综合评价和体验式调查,倡导形成优质优价和理性消费氛围,促进生产经营者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示范企业建设。推进京津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三地会议召开和地理标志互查工作。
(七)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对标达标。开展天津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编制工作,包括《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编码》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程等天津市地方标准,完善天津市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打造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的审批事项操作程序标准化,实现天津行政审批的规范审批、简化审批、高效审批新突破。起草并发布杨村糕干、锅巴菜和煎饼果子团体标准,起草天津市公共服务监测模型地方标准和天津市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促进质量提升。
(八)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开展第三届天津质量奖评选工作,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天津质量奖的影响力,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组织追求卓越质量、创造一流业绩,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宣贯和推动。开展质量状况大调查和中小企业调研,摸清企业质量现状和中小企业质量技术需求。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实验室管理、标准化服务等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渠道,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机制,进一步提升供给侧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九)开展质量攻关活动。紧扣"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主题,大力推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推动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减少产品缺陷,增加生产效率开展活动,重点是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点。围绕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开展活动,重点是改进节能技术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创新技术手段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顾客满意度。聚焦企业质量基础、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破解中小企业难题,增强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十)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聚焦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美好期待和现实风险,大力整肃行业风气,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扎实做好食盐零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盐抽检监测,督促食盐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专家加监管人员和审查时间、审查人员、被审查对象"三随机"方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查工作。开展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和食品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协助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变更依托单位,支持市食检院做大做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分析和评价,挖掘风险信号,召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培训会,开展化妆品安全使用宣传,开展丙烯酸骨水泥和脑动脉瘤夹不良事件重点监测。
(十一)持续推进"双零"行动。结合自身职能和区域实际,摸清中小企业质量现状,聚焦技术创新、质量基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细化帮扶方案,对企业进行精准质量帮扶。从创新质检政务服务模式,优化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机制,推进中小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质量人才、信息、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扩大优质质量技术服务供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着手,持续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充分调动各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协同发力,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聚焦国家级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贸区等有代表性的产业集聚区,制定质量技术协同服务方案,形成合力、集中发力,有的放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十二)大力实施"双百"行动。聚焦产业集聚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作为"双百"行动的"主阵地",组织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比对诊断,按照"一品一策"、"一业一策",对重点产品或重点行业进行质量诊断,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找出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环节,研究制定突出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生产流程、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再造,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组织实施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鼓励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的企业制定实施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实施高端品质认证,提高民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组织实施跟踪监督评价,开展行业、区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着力开展质量标杆监督助力行动,重点选择自我声明标准高于国标、实施绿色产品标准或通过高品质认证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通过比对评估、社会公告、消费引导,推动更多企业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
(十三)强化党对质量的领导机制。积极推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促进区域质量水平提高。积极宣传党委对"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党委对质量工作的管理,深化质量提升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
(十四)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质量提升行动年"与相关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在"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 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和全国"质量月"期间,精心策划和举办活动。组织编写天津质量奖获奖企业《标准与案例》,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组织系统基层监管人员培训,选派市场监管系统技术骨干到国家级技术机构培训。体现"行动年"全年在行动、一直在行动。
(十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报道我市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促进各行各业思质量之举、谋质量之策。面向全社会,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大张旗鼓、广泛持续地开展质量提升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大力弘扬具有天津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委成立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在市场监管委党委直接领导下,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统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协调推动全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好有关计划、分工、协调、督促等工作,统筹发挥相关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局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贯彻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领导小组,或加强原有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行动的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机制及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凝聚系统内所有力量,推动各方面各负其责,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的整体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专门化、固定化,落实专门人员、办公地点和相应经费,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与协调,并加强与委质量提升办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数据报送。
(二)积极推进落实。按照"年初制定方案、年中督促检查、年底总结经验"的要求,各区局要结合国家三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本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及各区局实际,研究制定本区"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落实"双零"和"双百"行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确保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地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典型树立和经验总结工作。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区局要在委质量提升办的指导下,密切配合,统一行动。要精准开展质量状况调查分析,形成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调查分析报告,摸准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产品的主要或共性质量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预计质量提升成效,上报市场监管委和当地党委政府,作为确定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方向和质量工作年度考评的依据,并提供决策参考。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局要及时上报区级党委政府有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情况、成立党委政府大质量工作机制等情况。各区局要将制定《质量提升三年实施计划》和"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等情况报委质量提升办备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进行学习交流。每季度各区局各单位要上报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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