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和夏粮收购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18〕25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局 更新时间:2018-04-02 点击:1204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8-03-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仓网函〔2018〕2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省局直属单位:

  3月27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事故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坚持“零容忍”执法、常态化治理和网格化管理不放松,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和夏粮收购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

  春季和夏粮收购期间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粮食行业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面对当前粮食高仓满储的现实,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重要部署,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紧盯库存粮食、收购库点、租赁仓房的火灾隐患问题不放松,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各级粮食库长责任,压实监管职责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和保持全省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采取措施,进一步夯实打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

  各地要把消防安全列入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把消防安全措施抓实、抓细、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粮库要建微型消防站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协作,强化消防安全联防联治,共同防范,形成群防群治的合力。要充分发挥“智慧皖粮”信息化安防系统作用,增配自动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不断提升技防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要认真分析春季和夏粮收购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消防制度、预案、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检查巡查是否正常、用电线路是否老化、熏蒸药剂是否容易受潮引起自燃火灾事故等。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会同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大检查、大整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落实“三单制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要严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引发火灾等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广泛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各地要结合春季和夏粮收购期间的火灾防控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实时播报消防安全提示,营造预防火灾防控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干部职工了解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自救技能,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要积极开展以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为内容的消防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事故损失。

  各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适时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演练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方 政 电话: 0551—62870531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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