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8〕67号)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更新时间:2018-03-28 点击:1073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3-22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内农牧医发〔2018〕6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农牧业厅2018年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计划之一的“2018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管理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残留监控工作,提高我区兽药质量,促进养殖环节科学规范合理用药,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农业部《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医发〔2018〕3号)和《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和《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18年全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 2018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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