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8-01-08 点击:876
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德州、聊城市商务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办发电〔2017〕112号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等精神要求,确保全省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组织对你市节日市场供应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节日市场供应工作:1.春节期间商品产销衔接和调运组织,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2.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适销商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重要商品货源、数量库存,保障市场供应情况;3.5个储备应急保供基地以及部分中央储备糖在库管理、储备商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等。查看是否实行专仓或专垛储存,是否做到垛型堆码整齐、有无悬挂标示和国家储备糖专用垛卡情况。
商贸领域安全生产: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情况;2.电梯、燃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3.应急管理情况。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开展情况。元旦春节促销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企业促销活动审批报备情况;4.行业专项检查。二手车市场、报废拆解企业的存放、拆解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督导检查范围、方式及时间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各市自查和省厅重点检查方式进行。
(一)检查范围。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储备应急保供基地、部分中央储备糖储存库。
(二)检查方式。根据督导查检内容,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方案资料、实地对照检查。
(三)查检时间。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20日。
请各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协助安排住宿及行程,具体督导查检时间请各市与各组联络人联系。
三、督导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地点
第一组 德州 聊城
组长:任海涛 商务厅副厅长
人员:李益民 市场运行处处长
申前进 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郭伯印 流通业处副处长(联络员)
第二组 东营 潍坊
组长:王洪平 商务厅副厅长
人员:廉 波 流通业处处长
臧仁峰 商贸处处长
张 强 商贸处副处长(联络员)
第三组 济宁 泰安
组长:郭服海 商务厅副巡视员
人员:郭宏伟 市场建设处处长
王春报 市场运行处调研员
臧家钦 流通业处副处长(联络员)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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