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1-02 点击:1358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省局对所有经省政府登记编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评估,此前已依据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对17件有效期届满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延期处理并重新登记编号,对15件有效期届满不再实施或者已被新的文件取代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现将现行有效的6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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