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2016年退出种子市场的农作物品种变更为撤销审定品种的通知(吉农办农〔2017〕19号)

来源: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12-29 点击:1179

发布单位: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2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吉农办农〔2017〕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县(市、区)农业局:

  为了实现对农作物品种的动态管理,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在2007-2016年间,先后退出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高粱等农作物品种十批次829个。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已审定农作物品种的退出已变更为撤销审定。现对2007-2016年退出种子市场的十批次农作物品种变更为撤销审定品种,并将撤销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名称予以公布。

  附件:2007-2016年撤销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名单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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