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7-12-26 点击:1250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我局对到2018年1月31日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评估,决定17件延长有效期,重新登记编号并公布;15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现将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有效期届满后延期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有效期届满后失效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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