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材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11条)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更新时间:2017-11-29 点击:1594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6-02-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11条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从2005年7月15日起,饲料行政许可纳入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范围。为使饲料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正确理解审批要求,我部制定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材料要求》、《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和《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材料要求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材料要求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材料要求

  4、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

  5、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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