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医疗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餐〔2017〕46号)

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7-11-14 点击:1169

发布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食药监办餐〔2017〕46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病患饮食安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的全省医疗机构食堂开展一次餐饮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这次“双随机”检查采取省、市级同步开展。省级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于11月15日-17日。市级检查由设区市局组织自行安排,于本月底前结束。

  二、检查对象

  省局组织检查11家,从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平台随机抽取。每设区市局组织检查2-3家(含省直管试点县),其中市本级1家。省局已安排的检查对象,设区市局不再重复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医疗机构食堂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项目内经营;

  2.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落实;

  3.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晨检制度是否落实;

  4.操作加工环境是否卫生清洁,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状况良好、满足要求;

  5.食品和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和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是否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是否齐全;

  6.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是否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是否违规操作加工;

  7.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飞行检查,积极配合做好检查人员抽调工作,为检查组提供执法文书、取证设备、交通车辆等工作便利条件。

  2.规范执法。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面开展检查,不漏对象、不漏环节、不留隐患,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取证,有关材料及时报省局,由省局交有关部门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开。

  3.廉洁守纪。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检查纪律,规范检查行为。检查组和属地监管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得收受监管对象和其他单位的礼品礼金。未经省局同意,不得透露检查工作信息及处理结果。

  4.经费保障。省局组织的检查费用由省局列支,所抽调人员的食宿、差旅费参照省局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凭票据实报实销。设区市局组织的检查费用,由各地按规定列支。

  联系人:凌敏峰

  电 话:0791-88178697

  邮 箱:754878069@qq.com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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