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卫生计生委 更新时间:2017-11-02 点击:2664
一、 爱德万甜(N-{N-[3-(3-羟基-4-甲氧基苯基)丙基]-L-a-天冬氨酰}-L-苯丙氨酸-1-甲酯)
(一)背景资料。爱德万甜的分子式是C24H30N2O7·H2O。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爱德万甜作为甜味剂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5 mg/kg·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类别,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2-丙酰吡咯
(一)背景资料。2-丙酰吡咯的分子式是C7H9N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三、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
(一)背景资料。烯丙基-1-丙烯基二硫醚的分子式是C6H10S2。欧盟委员会、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国际食品用香料香精工业组织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 ß-葡聚糖酶
(一)背景资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ß-葡聚糖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来源于地衣芽孢杆菌等菌种。本次申请的ß-葡聚糖酶来源于绳状青霉(Penicillium funiculosum)。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丹麦食品农业与渔业部等允许来源于绳状青霉(Penicillium funiculosum)的ß-葡聚糖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用于啤酒酿造和蒸馏酒蒸馏等过程中,提高生产效率。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2016)。
五、(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
(一)背景资料。叶酸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固体饮料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的(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是叶酸的一种化合物来源,用于固体饮料(食品类别14.06)。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固体饮料(食品类别14.06),增加产品中叶酸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六、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
(一)背景资料。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允许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本次申请的低聚半乳糖以乳清滤出液为来源制得,使用范围使用量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中乳糖来源的低聚半乳糖相同。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类别13.02.01),增加产品中低聚糖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七、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
(一)背景资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凉果类、话化类、果糕类、腌渍的蔬菜、熟制豆类、腐乳类、面包、糕点、饼干、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方便米面制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11 mg/kg·bw。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仅限调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调节产品的口感。其质量规格应当执行《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7-2015)。
八、罗望子多糖胶
(一)背景资料。罗望子多糖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果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和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3)。日本厚生劳动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稠剂用于半固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2)和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03),改善产品口感和稳定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罗望子多糖胶》(GB 1886.106-2015)。
九、 迷迭香提取物
(一)背景资料。迷迭香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熟制坚果与籽类、油炸面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01)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抗氧化剂或食品用香料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含量80%以上的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2.01)和02.02类以外的脂肪乳化制品,包括混合的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制品(食品类别02.03),减缓油脂氧化,保持产品风味。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2016)。
十、山梨糖醇
(一)背景资料。山梨糖醇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炼乳及其调制产品、冷冻饮品、果酱、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糖果、生湿面制品、面包、糕点、饼干、冷冻鱼糜制品、调味品、饮料类、膨化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熟干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1)、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2)、熏、烤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水分保持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需要限定”。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水分保持剂用于熟干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1)、经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2)、熏、烤水产品(食品类别09.04.03),抑制产品冷冻变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1886.187-2016)。
十一、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一)背景资料。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果酱、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发酵豆制品、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复合调味料、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抗氧化剂用于食品。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食品类别04.03.02.03),保持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00-2015)。
十二、乙醚
(一)背景资料。乙醚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配制酒加工工艺,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米糠油加工工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未制定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
(二)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米糠油加工工艺,提高油脂收率、缩短精炼时间。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乙醚》(GB 1886.5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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