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更新时间:2017-10-26 点击:1105
熊维政、廖华歌、裴春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会同农业部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始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惩处力度,全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环境。
一、关于尽快完善政府管理体系和机制
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部署要求,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开始自上而下的改革,主要任务是将分散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国务院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国办发〔2016〕65号),首次明确了将地方政府作为食品安全考核主体,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各成员单位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7〕28号),提出了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办法。
下一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进一步加大督察考评工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问责办法,促进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关于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农业部门围绕突出问题隐患,持续开展禁限用农药、兽药和违禁物质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十二五”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89万人次,查处违法违规问题22.8万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三聚氰胺连续6年检测全部合格,“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违法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一些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农业部门重点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两鱼两药”、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行动。每个行动都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
2016年8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国查处畜禽水产品案件近600起,查扣违法畜禽水产品4万余公斤,完成16家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任务,涉及9个省份,已公布7家检查结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地方各级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关于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重点
各地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注重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设置乡镇监管机构,做到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落实基层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力度。
2014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各地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各相关部门通过强化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2016年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了解掌握当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督促并指导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2015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连续三年在对各省(区、市)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中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列为重点考核内容,此类导向性政策和措施,必将引导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积极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大力发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继续推动各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逐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努力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四、关于提高食品安全惩处力度
近年来,我局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惩重处违法添加、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药物、打击餐饮食品违法添加罂粟壳、冷冻肉品专项检查、水产品专项检查等多个行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途径,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不断加大专项打击和案件查办力度。2016年,全国共查处食品案件17万余件,货值金额6亿元,罚没款17.4亿元。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食品案件8.5万件,货值金额1.8亿元,罚没款8.3亿元。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保障安全为核心,以严守底线为重点,以防控风险为根本,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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