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局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经贸〔2017〕942号)

来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10-23 点击:1355

发布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 2017-10-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发改经贸〔2017〕94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报送2018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及早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抓紧组织申报2018年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支持方向和项目条件”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认真筛选项目。为避免今后出现大量粮食仓储设施闲置,今后国家将重点支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适当支持仓储项目。

  二、请各市州参照《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本)》(见附件2),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认真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组织编写,编制深度不得低于范本要求),落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项目按重要性排序)。

  三、各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要对申报项目及其各项资料严格把关,在正式上报前,要对每个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并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于近年来项目实施执行不力、各级稽查审计中发现突出问题,以及近年来已获国家投资支持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请各市州发改委、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和有关省属企业于11月10日前将申请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并报送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hnjwjmltc@163.com、hncslyd1016@sina.com。

  联系人:曹来志,联系电话 :0731-89990842

  附件:

  1、《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支持方向和项目条件”

  2、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本)

  3、2018年粮食仓储物流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局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

  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 支持方向和项目条件

  第五条 项目应符合《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优先支持位于《规划》中 “两横、六纵”八条粮食物流重点线路、重要节点以及重要进出口粮食物流节点上的项目。

  (一)铁路散粮运输系统工程。在沿京哈线路、京沪线路、京广线路上,以大型粮食企业为主体,在发运点和接卸点改造或新建铁路散粮专用车发运和接卸设施,同时兼顾散粮集装箱接发,形成相对固定的铁路散粮专用车运输班列线路。在沿陇海线路、京昆线路上,选择主要功能为集中省外来粮并向省内各地区中转的节点,改造或新建散粮集装箱接卸设施,实现公铁无缝联运,形成铁路散粮集装箱运输线路。

  项目条件。位于中转量集中的节点,发运或接卸点有条件建设铁路散粮专用车或集装箱接发设施,铁路专用线宜满足整列到发要求,实现粮食年运量30万吨或4000TEU以上。优先支持位于粮食铁路枢纽节点或依托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的项目。

  (二)港口散粮运输提升工程。在长江沿线、运河沿线、“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珠江水系沿线等码头,改造或新建一批内河码头散粮接发点,提升内河码头高效接发能力和公水或铁水无缝衔接能力。在重点沿海港口完善提升集疏运设施,北方港口着力提升公铁集港效率,南方港口着力提升公水分拨能力。

  项目条件。(1)长江沿线港口项目:用于快速中转的筒仓等仓容不低于5万吨,实现粮食年中转量100万吨以上。(2)沿海港口项目:用于快速中转的筒仓等仓容10万吨以上,实现粮食年中转量200万吨以上。(3)其他内河沿线项目,用于快速中转的筒仓等仓容不低于2.5万吨,实现粮食年中转量20万吨以上。

  (三)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在粮油加工集聚区和优势区,依托主要铁路枢纽节点、港口及多式联运场站,建成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集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形成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加工中心和信息中心。

  项目条件:占地面积宜500亩以上,有效仓容10万吨以上,其中用于快速中转的筒仓等仓容不低于5万吨,实现年中转量30万吨以上,年加工量30万吨以上,宜提供第三方质检和相关物流信息服务。

  (四)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主产区重点完善粮食收储网点、提高设施水平,产销平衡区重点提升收储网点收购、储备、保供综合能力,主销区重点加强储备库建设、提升应急保供能力。支持部分大中城市建设部分成品粮储备库。

  项目条件:标准化储备仓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5万吨,收纳仓东北地区不低于1.5万吨,其他地区不低于1万吨。大中城市成品粮储备库单个项目建仓规模不低于3000吨。新疆、西藏等特殊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单个项目建设规模。

  (五)应急配送中心项目。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粮食购销企业、骨干应急加工企业等为依托,改造建设一批区域性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项目条件:依托成品粮批发市场的,成品粮库仓容不低于3000吨,年交易量50万吨以上;依托粮食购销企业的,仓容不低于2.5万吨,通过新建或改建(加装隔热、防潮、调温等设施)形成成品粮油应急低温储备库,新形成仓容不低于2000吨。

  (六)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升粮食物流信息监管和共享水平。鼓励大型粮食企业建设粮食物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消费者与政府部门提供第三方服务。

  第六条 本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下建设内容。(1)粮食专用码头、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及配套接发设施、设备;(2)散粮运输专用工具(铁路散粮专用车皮、散粮汽车),叉车、托盘等成品粮装卸工具;(3)粮食收储库、大中城市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4)粮食物流信息平台。

  附件2:

  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本)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股东构成、资产状况、主要经营业务、获得荣誉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现有设施及运营情况

  1、现有粮食仓储物流相关设施:如粮食仓库、铁路专用线、码头泊位情况、接发设施设备等(附实景照片)。

  2、近三年运营情况:粮食库存量,粮食物流量、流向、运输方式及上、下游合作企业名单(附相关证明)。

  3、当地粮食物流量及同类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情况,本项目粮食物流量预测及所占市场份额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申请国家投资补助的理由和依据。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需要有量化的指标,如: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平房仓**平方米(折合**万吨)、立筒仓或浅圆仓**吨、铁路专用线**米、散粮码头**万吨级,购置散粮运输车**辆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其他方式**万元。

  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已于**年**月**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发改委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为**。

  (二)城乡规划:已于**年**月**日取得**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

  (三)土地征用:已于**年**月**日取得**国土局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文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已于**年**月**日取得**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文号:**)。

  (五)港口码头泊位(如果有):已于**年**月**日取得**港监部门出具的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文号:**)。

  (六)铁路专用线(如果有):已于**年**月**日取得**铁路局出具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手续(文号:**)。

  四、项目进展情况

  分子项工程进展、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实景照片等。

  附件: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价、港口码头泊位、铁路专用线等相关文件不必单附,中央企业和省级发展改革委、粮食局需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大中城市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项目需附当地政府出具的有关委托文件。

  3.规范的总平面图,详细标明现有设施、拟建设施(规模及指标),须符合国家颁布实施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4.分子项的详细投资概算表,包括工程费用、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

  5.申报企业对资金申请报告及其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以及申报项目未使用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声明。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