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枸杞叶的食用说明(宁卫计函发〔2017〕352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9-06 点击:1454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07-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卫计函发〔2017〕352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贵中心提出出具枸杞叶食用说明的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枸杞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长期食用历史,为普通食品。

  二、有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宁夏枸杞叶茶》(DBS64/684-2011)、《枸杞》(DBS64/001-2017)的相关信息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宁夏卫生计生监督局信息网(www.nxwsjd.gov.cn)查询。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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